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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治理主管

公司治理主管

本公司於112年3月20日經董事會決議通過,任命本公司財務主管張晉嘉擔任公司治理主管,負責公司治理相關事務。該主管於公開發行公司從事財務、股務及公司治理相關事務單位之主管職務達三年以上,符合「財團法人中華民國櫃檯買賣中心上櫃公司董事會設置及行使職權應遵循事項要點」第 23 條所定之公司治理主管資格。 

職權範圍

依據「上市公司董事會設置及行使職權應遵循事項要點」,公司治理主管負責公司治理相關事務,主要包括下列內容:

  1. 依法辦理董事會及股東會之會議相關事宜。
  2. 製作董事會及股東會議事錄。
  3. 協助董事就任及持續進修。
  4. 提供董事執行業務所需之資料。
  5. 協助董事遵循法令。
  6. 其他依公司章程或契約所訂定之事項等。 

112年度業務執行重點

依據「上市公司董事會設置及行使職權應遵循事項要點」,公司治理主管負責公司治理相關事務,主要包括下列內容:

  1. 辦理112年度六次董事會、六次審計委員會、三次薪資報酬委員會及股東常會之會議,包含規劃及擬訂議程、於法定時限內寄發開會通知及提供會議所需資料,並於會後製作議事錄。
  2. 協助及辦理董事進修課程。
  3. 彙整主管機關最新法規修訂,並依法修訂公司內規。
  4. 提供董事適當且適時之公司資訊。
  5. 依法對公司之各項重大決議發佈公告及重大訊息。
  6. 更新及揭露各項公司治理資訊,包含董事會等委員會之組成、各年度稽核計劃、公司組織及經營團隊、重要公司內規及利害關係人專區等。
  7. 其他公司治理相關事務。 

112年度進修情形

依據「財團法人中華民國櫃檯買賣中心上櫃公司董事會設置及行使職權應遵循事項要點」第24條:上櫃公司應安排其公司治理主管之專業進修。公司治理主管除初任者應自擔任此職務之日起一年內至少進修十八小時外,每年應至少進修十二小時。

本公司公司治理主管於112年度初任,故於已本年度修滿十八小時,進修情形如下:

上課日期

主辦單位

課程名稱

時數

年度總時數

112.05.23 台灣證券交易所
證券櫃檯買賣中心
上市櫃公司永續發展行動方案宣導會 3 18

112.05.30
112.05.31

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暨期貨市場發展基金會 董事與監察人暨公司治理主管實務研習班 12
112.08.23 證券櫃檯買賣中心 上櫃興櫃公司內部人股權宣導說明會 3